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申請預審業(yè)務管理辦法(試行)》和《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我中心對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的專利申請預審備案主體的基本情況進行再次核查。經核實,46家主體的登記狀態(tài)為注銷、除名、責令關閉或注冊地遷出深圳,即日起取消上述46家主體的預審備案資格。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專利預審服務備案主體資格名單
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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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深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辦處)
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申請預審業(yè)務管理辦法(試行)》和《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我中心對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的專利申請預審備案主體的基本情況進行再次核查。經核實,46家主體的登記狀態(tài)為注銷、除名、責令關閉或注冊地遷出深圳,即日起取消上述46家主體的預審備案資格。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專利預審服務備案主體資格名單
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4年11月26日